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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學校行政研究學會
「優秀博碩士論文」嘉獎舉措
目標 |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粹校行政研究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,為勉勵博碩士班學生 研究學校行政議題,以促進國內黉舍行政研究之發展,特訂定本辦法翻譯 |
申請對象 |
於申請當年度六月底前推算起兩年內獲國內博士或碩士學位者,撰寫論文主題屬黉舍行政範疇,不拘系所,都可申請。 |
申請時候 |
每一年自9月1日至9月30日止,以郵戳為憑,過期不予受理。 |
申請體例 |
(一)申請人須繳交以下相幹資料: 1.申請表(請於本會網站www.sara.org.tw>下載,需附指導傳授簽名)。 2.論文乙式三份(需附論文面試委員簽名單)。 3.小我學經歷資料乙份。 4.大黉舍院傳授或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保舉信乙封。 5.附回郵及大型立體信封(寄還所送資料)翻譯 上述資料不全或不符者,不予受理翻譯 (二)申請文件請掛號郵寄至「中華民國粹校行政研究學會」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一二七號九樓,並於信封上註明「申請黉舍行政學會優秀博碩士論文獎」翻譯 |
審查程序 |
(一)本論文獎之審查,係邀請學校行政範疇之學者擔負評審翻譯 (二)評審重點包羅: 1.論文具原創性、學術性與利用性翻譯 2.研究架構具完全性與系統性。 3.研究方式與效果推論具嚴謹性。 4.研究論述具精確性與流暢性。 |
獎勵名額與表揚 |
(一)每一年選出優秀博士和碩士論文各1至5篇(必要時獎項得從缺),得獎者獲頒獎狀乙紙 (二)本會得邀請得獎者於每一年本會黉舍行政論壇學術鑽研會頒發。 |
附則 |
(一)報名者如未備回郵信封,則其相幹文件資料恕不退回。 (二)得獎者須提供論文全文PDF電子檔於本會網站刊載供參。 (三)得獎者若有違反學術倫理行為,本會得撤銷其得獎資格。 |
本辦法得視實際需要修正並公布實施。 |
本文出自: 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chanrs/post/1322211303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華頓翻譯公司02-772609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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